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

我的九月

《岁月的童话》里,27岁的妙子决定离开喧闹的都市,回到自己童年生长的乡村继续生活。27岁零10个月的时候,处女座的彭浩翔在首映场看了他自己的《买凶拍人》,与其说是看电影,不如说是看观众的反应更确切,为保证观众能更好的欣赏影片,他甚至数次不厌其烦的将漏光的入口门帘重新掩好。此时据他的偶像马丁西科塞斯所说的"想要当导演就要在25岁之前拍出自己的第1部长片"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将近3年。在此之前的两年,他用自己工作以来攒下的十几万元拍了第一部胶片短片《暑期作业》。《买凶拍人》的花絮里,时任投资方嘉禾运营总监的谷德昭一脸严肃的对镜头说,他决定投资给彭浩翔,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觉得一个肯拿自己全部积蓄拍电影的人,是注定要吃这行饭的。《暑期作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彭浩翔甚至连买电影票或租dvd的钱都没有了,但依然会驻足dvd出租铺外蹭碟看。《看电影・电影教堂》栏目开篇的那期采访陈凯歌,他描述电影院里灯光渐次暗下、银幕逐渐亮起的过程,好像一种重复千万次的仪式,他好像还提到了《天堂电影院》。即使在影迷最疯狂的六七十年代,电影也并没有像后来人们所怀念的那样成为一种宗教,随着近十年来电影工业发生的隐蔽而深刻的变革,今后观众对电影的迷恋应该也不可能再达到那时的高度,更有悲观者说,踮起脚尖就已经看得见电影消亡或者面目全非的那一天,已经容不下几个27年了。但总有些人会跟我一样吧,看到《愈快乐愈堕落》里那一排dvd的第一张是《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墙上那张海报是《悲情城市》,在吴君如店里租的唱片是《天涯海角》的原声,每当回忆起这些跳出剧情的走神的时刻,总会在私心里将它们类比做顿悟或是神迹之类的感觉。半年前,很惊喜的在豆瓣上发现了彭浩翔的搭档李栋全,他的id叫wenders,于是给他推荐了那篇自己曾深受感动的《用这肉身,抵御流光》,阿全说他将文德斯视为自己的偶像和电影导师,而并非是《买凶拍人》里说的马丁史高西斯。我记得那篇文章里还说,拍电影并不总是,但经常是一种近似英雄的行为,后来看文德斯的《事物的状态》,才对此话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彭浩翔自传《失物认领处》里说:"银幕上,我们见到在成长中唾弃了的感情,如对爱情的忠贞,对理想纯真的执着,对危险勇敢的承担,及对承诺的坚持。当然看到主角为理想牺牲,为爱情而抛弃所有,我们固然感动,因为这是殉道者的路,殉道之路难行,世俗的路容易走,我们都是尘俗凡人,因此只好暗自为殉道者默哀,致敬褒扬。"26岁零7天的时候,我用自己工作以来攒下的十几万元买了半座房子,虽然还是很怀念自己第一篇关于电影的文字印在杂志上那一刻的兴奋,但再也无法欺骗自己的是,今后自己的道路终将离电影越来越远,也没什么好可惜的,至少在这座房子里,我可以摆一个像"阿全"家那样用《电影双周刊》堆砌的书墙,说不定还能像彭浩翔和佐藤忠男一样幸运,找到一个愿意陪自己宅在房子里一天看7部电影的伴侣也说不定,这样的日子也许能保佑我即使看不到生活全部复杂的真实,对千真万确的一刻的热情也不至于那么快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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